第四十七章 吾思锦袍 (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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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越此次归家便要与兄嫂庄客道别便要搬去刺史府中侍奉老师,待马场建好便要领队正之职镇守陵水马场,而马腾不日便要在陇县就职贼曹,算是喜事。家中晚宴自然少不了的热闹。

        将手中块状的盐巴捏的粉碎,羊腿已被烤的金黄散发着诱人的芬芳,这一手烤羊技巧还是马越跟程银学来的,从最开始的烤出来自己都不愿意吃到后来就连最馋嘴的马猴子一听三郎在烤羊都会跑过来抢,马越可是在这上下了许多功夫。

        短刀在羊腿上轻划几道,扎出一片羊肉递给马超,接着又给马休还有马岱,其后马越才开始享受今天的晚饭。静坐许久等待的就是这一刻,小马超挪了挪有些僵硬的腿换了一个更为舒适的坐姿,接过马越递来的羊肉轻轻的嗅上几下张口便咬,烫的便是一咧嘴惹得马越哈哈大笑。

        “小叔,你为什么要离开家啊?”

        看着吃成小花猫的马超马越伸手揉乱了马超的黄发,温和地说道:“因为你父亲要做陇县的贼曹我也要到陇县当兵。”

        “陇县有多远啊?我都没去过。”

        “不远不远,跟彰山村只有五十多里路,想回来骑快马一天就能跑一个来回”

        “贼曹是什么?比蔷夫厉害吗?”

        “贼曹就是抓坏人的好人,比蔷夫管的地方更大。”

        “那小叔要去做什么?小叔会做大将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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