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信做出决策之后,随即也正式发布了命令。
将钦城府、廉州府一带的民兵武装,正式编组为桂岭地方守备军,原本的钦廉地方守备团定名为第一团。
与此同时,李信吩咐东宁、辽东、新罗、冀东、岱岳等地,分别筹组一个团的民兵武装,命名为第二团、第三团、第四团、第五团、第六团,全部编入到桂岭地方守备军之中。
这些部队筹组完成之后,全部运送到钦城府、廉州府。
除此之外,李信还吩咐东宁军械制造总局、辽东军械制造总局,抽调一部分武器装备,运送到钦城府、廉州府。
保障后勤、人员的同时,李信从神武军中抽调一名副统领袁伟文前往桂岭省,担任桂岭地方守备军统领一职。
另外,将十三小队、第四小队,并入到桂岭地方守备军之中,原队长顾拾叁、赵水生,担任桂岭地方守备军副统领。
袁伟文、顾拾叁、赵水生,也组成桂岭军事行动议事小组,共同参与决定桂岭一营军事行动。
在命令发布之后,庆余商行也开始组织商船、运输船,运送部队,前往桂岭省。
新近组建的五个团,每个团兵力都在两千人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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