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书成 (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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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四章书成

        在徐保儿的督促之下,大概一个时辰之后。老工匠捧着一个托盘。红木托盘之上,有一层绸缎。绸缎上并排放着十根金笔。

        是真的金笔。

        整个笔杆与笔帽都是金银错的工艺。何夕拿来一根,很压手,大概有一两百克,虽然金色不纯,至于价值,已经不是何夕可以估量的了。何夕没有见过如此大的金件。更不要说,这一下子有十根。

        何夕一时间,有些失神。

        他这一段时间,虽然一直住在乾清宫中,身处大明最核心区域。但是何夕却没有太多的感觉。无他,朱元璋的生活朴素。朱元璋的乾清宫,不过是房子大一些而已。吃的东西,也是粗茶淡饭。最多的时候,也不过四菜一汤。比后世的工作餐强不到哪里。

        倒不是说御厨不行。大明刚刚开国。谁也不敢糊弄朱元璋。大明的御厨还行。但是缺少后世很多调味品。在何夕吃了也觉得平平。

        何夕根本没有感受到,大明王朝权力与财富。甚至有一种还在现代的错觉。

        而今日,何夕忽然才意识到,他是在什么地方。十根金笔,即便不是纯金的。在后世,也是何夕要辛苦工作好几年才能赚到的。而今却是他开口,就到了他手中。

        诚然,现代的科技与后世不能比,但并不代表,大明顶级权贵与后世的小老百姓的享受是真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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