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甜甜,你确定要把红烧肉切成这个样子吗?”宋世书还是满脸疑惑,这么大块,不是和猪脚一样要炖很长时间吗?
宋甜甜看的满是喜色,点点头,“就是这样。”
这么大块,入味了可带劲了。
“你就喜欢吃这么大块的。”宋世书觉的宋甜甜大概是心血来潮,“你想吃大块,我切一块大的放在猪脚里炖”其他的还是切小块吧。
宋世书话还没有说完,宋甜甜就立即打断,“二叔,分开煮了,味道就不对了。”
这红烧肉放猪脚里炖,还能叫红烧肉吗?
那是猪脚味了,不是红烧味了。
行吧,宋世书没再坚持了,甜甜爱咋煮就咋煮,反正是她买的肉,她做主,他就负责做。
在庄稼户的心里,肉只要煮熟了就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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