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报给总台,cll完白车之后,雷美珍跟苏白聊了几句。就当是录口供、走过场了。
因为她知道,苏白不会跟她回警署录口供的。
“没办法,他们人多势众,我就一个人,你都不知道,我当时害怕极了,腿都打颤,根本不知道自己用了多大力”,苏白张口就来,毫无ps痕迹。
“我得走了,回见了d。"
雷美珍没有阻拦,证据和嫌疑犯都在,已经板上钉钉的了,根本不需要人证;至于曾阿伟等人的伤,只说热心市民行侠仗义,事后报警离开,深藏功与名就好了
差佬不会闲得浪费警力去找出这个热心市民。
更不可能,因为他打了嫌疑犯,而把他逮回来。私底下,他们只会说一句。
干得漂亮!
因为公共关系科的存在,警队需要树立伟光正的形象,所以,禁止差佬暴力执法,不然就容易跟马军一样,一个月吃几十个投诉,升职无望,还会被下放到其他地方,成为警署都不想要的烫手山芋。
这就导致了矮骡子一个比一个嚣张,差佬想打他们不是一天两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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