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烤在河边。
大家喝酒吃肉说话,十分热闹。
用来烧烤的猎物,其实都有登记造册,所以不用担心被吃了就不作数了。
萧时卿坐在河边,听着身后的喧哗,他拿出了身上的两个荷包。
他不理解,同一个人绣出来的荷包,为何天差地别。
就如纪表妹说的一般,初学者水平。
但她的水平又怎可能是初学者?
他又想或许是她做奴婢时手受过伤,才勉强为自己绣了一个荷包使用,然而如今她手腕活动利索,以她的性格,手好了肯定要绣一个好的来换掉。
她一直佩戴一个这样上不了台面的荷包,究竟是为何?
还是说,这是别人送给她的,具有纪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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