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陆明却是不管这么多,直接令人敲响了代表开始的铜螺。
自星城至阳郡郡城,足有千余里,平日上课之时。他们这些质子们早已经熟记了其地图。但是,换去身上的盛装朝服需要时间。马车所用之马以脾气温顺,走的稳妥为主。
星城人口密度过大,因此整个星城除了城防营以外,并达官贵人喜好骑马。纵然有,也不会喜欢骑脾气暴躁的军马战马。因此前往城外大营去取马,又需要消耗时间。一来一回,几个时辰可能就此消耗。
不过徒河谨确是没有这个顾虑,领取了令牌后。径直出发。不是他不想穿着盛装前来,一来是他没有品级官职,无朝服可穿。二来家中并没有发给他太多金币,囊中羞涩穿不起盛装。
是故他今天只能穿了身皮甲猎装前来,还被大野虎和林宪给嘲笑为是前来报道的侍卫。
马车自然更加乘坐不起,在星城的五年,他几乎都没有乘坐过马车。直到前段时间生辰,家中才送来一匹北方高地马作为礼物。因此他今日也只能乘骑此马前来,到真不像各将门之子。真相是个来报道的骑兵护卫。
不过此刻这些都成为了他的优势,身为徒河家族的后裔。马术自然很难太差,加之徒河谨平日也酷爱骑马。因此在这场千里比赛中,先获得几个时辰优势的他势必可以把其他人给甩出几十里,甚至上百里的距离。
城外的城防营马场隔现在的校场足有五十六十里的距离,且在城中又无法纵马奔驰前往那里花上两三个时辰都算少的,且马场在南,阳郡在北,这一下子可被徒河谨这个贱种杂奴甩出了这么远。我不服。
林宪叫嚣道,不少刑州本地世子,将子不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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