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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曾经年少春衫薄 (1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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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凤五十七年元月二十四日,宜出行、祭祀、纳财,嫁娶。

        是为朔方伯之子鲍仲清和苍术郡郡守之女苗玉枝的大婚之日。

        能够掌控整个齐国三成的车马行生意,鲍家的财力自是毋庸置疑。鲍氏的生意,当然也不仅仅局限于车马行。而是以车马行为基础,向各個领域扩张,早已经编织成了一张密集的商业网络。

        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一重玄胜虽然重金收购了金羽凤仙花的生意,要将此花送往楚国,仍需要借助鲍家的渠道。

        在齐国各大名门里,只以财力而论,鲍家恐怕仅逊于贝郡晏氏。

        鲍仲清娶妻,装彩礼的车队,排开足足十里地,这头望不到那头。

        在苗家所在的桂城,一度阻塞了交通。

        大齐王都,寸土寸金的临淄城里,亦是披红了整整三条街,要摆九天的流水席,寓意天长地久。

        鲍氏一门三伯爵,论及权势地位,在大齐帝国亦是一等一的世家。

        朔方伯鲍易乃九卒统帅、当世真人,掌九卒之湮雷,是站在大齐帝国最高层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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