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接手的抢劫案,怎么跟之前的完全不一样?
这破案破的也太顺利了一点吧!
他们还没有做什么,这案子就自己破了,而且犯罪嫌疑人直接被带到了他们面前。
这相当于他们只现了一个身,然后出力带了个手铐。
这个警察走之前,嘱咐夜小莹明天下午之前一定要去警局做笔录。
怎么那么麻烦?
夜小莹虽然觉得这很麻烦,但还是点头,应了一声。
看着警车离开之后,吴丽晶感觉自己还没有反应过来。
这打劫的过程,结束的也太快了吧?
而且这不符合打劫的常理啊,不应该被打劫的那个人很害怕,然后舍财保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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