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霖想起来了,最佳唱作团里面那个喜欢劲歌热舞的女人。风霖对她的印象挺深,应该算是最佳唱作团这么多歌手里面,跳舞跳得最好的一个。
“我的条件你跟他们说过没有?”
风霖在最佳唱作团火了以后,跟他邀歌的人不少,但实际成交的却一个都没有,全部都被那二十万加百分之十五的创作分成给吓退了。
一首歌的销量分成一般包括发行公司、歌手、制作人、大牌的词曲作者以及其他这几个部分。其中发行公司大约占分成的50到70左右,歌手视乎其知名度,一般占10到30左右,制作人视其知名度一般占5到15,另外还有大牌词曲作者以及制作部门分成。
风霖要求的创作分成是二十万加百分之十五,换句话说就是如果一首歌的销量是一百万,他个人就要拿走三十五万,如果一线歌手再拿走三十万,制作人拿走十万,那发行公司就只剩下二十五万,就连发行费用都不够,这样的分成,他们肯定是不同意。
至于说一首歌达到千万销量这种事,他们就没想过,何况,到了千万销量这种级别,已经不是一首歌的质量高低可以决定,那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去运营。作为发行方,投入海量资金去运营,却要分百分之十五的销售分成出去,这是不可能的。
说到底,这是一个运营的时代,即使歌曲的质量再好,也只能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真正决定一首歌销量的,还是发行方的推广力度。没有足够的推广,你发布的歌曲,别人连看都没机会看到,更别说什么销量。
正因此,风霖喊出二十万加百分之十五的分成以后,再也没有人找上门。
能写出好歌的人这么多,我又不是非得要找你邀歌。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