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霖没有说话,何月岚也没有继续说话,只是坐在围栏上安静的打量着这座精致的院子,不时回头看看躺在躺椅上闭目品茗的风霖。
大约过了半个小时左右,常红丽她们从里面走出,想到是已经谈妥全部细节。
由于双方都有比较强烈的合作意向,何月岚一方也在大的方面都作出了让利,所以这一次的谈判进行得非常顺利,大家在里面的商谈更多是在明确一些合约条款。详细的合同,常红丽已经利用风霖录音室里面安装的打印机打印出来,现在就差风霖和何月岚这两位当事人签字。
风霖接过常红丽递过来的合同,粗略的翻阅了一下,就在合同的后面签上自己的名字。歌曲是全版权转让,风霖只保留了一个综艺节目和演唱会的演唱权。版权转让费是二十万加上百分之十五的全版权分成,另外作为歌曲制作人,还有百分之十的销售分成。
在合同里,风霖还看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条款,估计也是常红丽要求加进去的。用于眉飞色舞这首歌的推广费用不得低于50万华国币。
风霖看到这个条款,就知道常红丽是在尽力帮自己争取利益了。只有推广力度越大,这首歌造成的影响力越大,风霖能够得到的利益才会越大,甚至能够对风霖的人气起到反哺作用,而不是单纯的消耗风霖本身的人气。
事实上,在里面半个小时的洽谈里,双方有一半的时间都在这个条款上进行争执。何月岚方肯定会对这首歌进行推广,但是推广力度如何,就是争执的重点。常红丽希望对方可以加大推广力度,洪梦娟则希望最底限度要实现保本。最终,双方达成了五十万最低推广费用这个折中的数字。
除了参加最佳唱作团的时候,依靠节目的热度达到百万销量的那几首歌之外,何月岚发布的歌曲,销量最好的一首也只有五十多万。鉴于这是在华音音乐平台的规则之下取得成绩,其实已经很不错了。
购买眉飞色舞花去二十万加百分之十五的全版权分成,另外制作人分成还得再扣去百分之十,歌曲的推广费用最低要花五十万,此外还有编舞、排舞、编曲、录制伴奏、录音室使用费等一系列的费用。换句话说,眉飞色舞这首歌的销量达不到一百万,她们就铁定要亏本。
在华音音乐平台,歌曲销量达到一百万容易吗?在最佳唱作团之前,能够做到这个数字的也只有关静洁一人,还是在其携着复出的气势,在全平台全力推广的情况下做到的。在最佳唱作团结束以后的这一个多月里,即使平台的付费用户数比以前翻了一番,还没有一个人的单曲销量能够成功破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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