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律,“擅杀子,黥为城旦春”。
涉重不经法律活活打死自己的儿子,明显触犯了秦律,按律该当处以黥面,并罚作城旦的刑罚。哪怕他是大夫爵位,能够获得赎免,但身上的爵位也会被削去。
然而秦律里又说,“主擅杀、刑、髡其子、臣妾,是谓非公室告,勿听。”
家主杀死自己的儿子和隶臣妾,官府不受理此类桉件,就算告了也不听。且如果强行要求控告,那么控告的人就有罪,要进行处罚。
在这种互相矛盾的法律体系下,涉重杀子的事情并没有人追究。
不过他清醒后终归良心未泯,没有对遗留的婴儿进行残害,而是将其扔给了隔壁里聚的一位涉氏远亲收养,从此不再过问,只当没有这件事情发生。
那个婴孩,便是涉间。
后来,涉间的养父在战场上死难,养母亦死在一次风寒中,只是在死前,将涉间的身世告诉了他。
从此,失去双亲的涉间,在里闾间艰难求生,家中的房屋田宅被人看中,巧取豪夺,将他赶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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