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 (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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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名撰写防弹CP文的同人写手,21对CP都写过,主要写柾泰长篇,长期在Instagram连载。

        有一天我收到了来自BTS经纪公司的信函:

        「你好,由於你的网路文章涉及田柾国与金泰亨的不实描写,严重侵害其人格权,你的行为已经触犯妨害名誉罪,因此本公司有权对你提出告诉,要求JiNg神赔偿。请於一周内亲自前往本公司V栋的76号会客室,会有专人与你洽谈後续处理事项,假如超过一周尚未谈妥和解事宜,将会交由法院判决。」

        虽然写同人文这件事本身就处於法律的灰sE地带,但我从没想过自己真的会被告。

        第一次写BTS同人文的时候,我也担心过法律问题,不过朋友打趣地说:「要是你写文写到被防弹告,那你就一Pa0而红了,到时候还会有很多人问你:要怎麽写文才会被他们告?」

        根据经验与观察,多数的经纪公司都不会提告,原因是胜诉的利益不高,而且无助於改善公司与艺人的形象。

        这次公司提告的目的,应该不是为了获得金钱赔偿,也并非有意把我们送进监狱,否则我们就再也无法花大钱购买专辑或周边了,无论结果如何都会是双输的局面。

        我私下询问其他防弹同人文写手,有些人跟我一样被公司告了,有些人则逍遥法外。其中被告的多半是柾泰文手,我这才发觉信件中的最大疑点:明明防弹二十一对CP都有人写同人文,而且除了CP还有BG,甚至是多人运动的同人文都处处可见,为什麽公司只针对柾泰?

        不过,这些都只是我在同温层取得的情报而已,实际情形还是要去一趟公司才能全盘了解。

        住在偏远乡村的我,距离市区的经纪公司十分遥远,必须舟车劳顿三天三夜,搭客运转火车,再转乘捷运才好不容易踏进经纪公司前的广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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