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修真小说 > 仙朝纪元 >

第一百三十四章 上不封顶(求订阅!) (1 / 8)

 热门推荐:
        自古以来,写匿名信举告的行为,都被官府禁止,比如秦律中就有:“有投书,勿发,见辄燔之。”

        就是看见匿名信举告,拆都不要拆,立即焚烧。

        晋书刑法志也言,“改投书弃市之科,所以轻刑也。”可见这时候对于匿名举报者,是处于弃市之刑的。

        等到曹魏之后的隋唐,虽不再论死,但禁止匿名举报仍被列入律法之中,比如唐律疏议曾载:“诸投匿名书告人罪者,流二千里,得书者,皆即焚之,若将送官司者,徒一年”

        再到大明律和大清律,都规定有类似的条文。

        这样的规定,本是为了塞诬告之源,杜奸欺之路。

        但在苏照看来,这是监察力量不足之下的妥协和示弱。

        不可否认的是,匿名之书的举告,的确是短期之内,打击贪官污吏的良策。

        不管是因为私怨,还是确有冤情,匿名投书之人将会给予丰富的材料,剩下的就是核实,惩处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