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经典的是印度六七十年代印度实行的是职业兵制度,而且是终生制的——部队里到处都是五十来岁的老兵,连个班长都不是那种。
只要自己当兵,全家老少就有饭吃。
不过印度人那会的军队抚恤工作做得不好一旦人死了,家里人可就没饭吃了。所以62年那回,我们抓到的印军俘虏很多都是“批量投降”那些印军知道华夏人不杀俘虏,被放回印度后,那些人还能继续当他们的终生制职业兵,混到退休还有养老金。
“干嘛要去送命?”
印度人想得通。
而军事承包商就是让人“拿枪吃粮”,给一份待遇绝对配得上危险程度的薪水。
给多少钱半多少事,人只要不是傻子,为钱作战,只要给的待遇够高,冒生命危险也行。
不然,西方世界哪来的那么多私人军事承包商。
再说就算带着“军事”两个字,也不是每次都要真的像军队作战那样去玩命。如果任务不是很容易要命的那种,比国内待遇高点就会有人干。
容易要命也没问题,只要价钱够,这世界上最不缺能为钱去搏一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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