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车谋杀案7 (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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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看到车票的出售日期,田春达警官不禁眼睛一亮。

        因为是7月31日售出的。那天正是史芸去南山车站购买车票的日期。这种一致性是否为偶然,目前还不得而知。也许他和史芸一前一后买的火车票,而买车票又需要身份证,这样他就知道了史芸的住址。

        在死者的另一个口袋里,装有打火机和信用卡。但是,显示死者身份的任何证明都没有,也没有见到身份证和名片。

        另外,被认为是死者的随身物品的手提包,也从列车上取了下来。这是一只高档的手提包。经过贵宾车厢里的乘客辨认,没人承认这是自己的手提包。因此,只能认为:这是死者的手提包,但是,也许是那个逃走的男子的。

        警察们打开了手提包检查。找到被害人的身份证。他叫步云,住址是南山市西城区祥云路南同28号楼308号单元。

        田春达立刻给南山市刑侦支队打电话,让他们马上详细调查步云的情况。并把跳车逃跑者的外貌、年龄状况也告诉了刑侦支队,让他们一并调查。

        “抓住那个逃走的男人,就什么都明白了。”郝东说。

        “是啊!……”田春达警官点了点头。

        为了解剖尸体,警方把死者运到东阳的公安医院去了。

        问题是那个逃走的男子的下落。

        田春达和郝东,也加入到捜索工作中,但一直到太阳西下,也没有任何关于逃跑者的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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