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好好。”李世民道,“不一定要苛刻的肉刑才能让他们畏怕。正如半年前,朝堂有人冒犯山鬼,山鬼罚他们每日轮一人祂烧火,这惩罚看似极轻,然而对于那些大臣而言,万分难堪。往后,他们再不敢对山鬼不敬了。”
李世民“我们定刑是希望十恶不赦者以命相抵,其余犯人能够改过自新。我们要的是威慑,而非使所有犯人都有殒命的危险。肉刑太不人道了。何况,犯人终身带着残疾,岂不是在告知他人,他犯过罪?除了让他得到别人异样的目光,隐约的排挤,还有什么好处?”
甚至,不谈人情,只谈利益,一个断了脚趾的人去种地,一步疼一下,效率必然比完好的人慢。对于整个国而言,得不偿失。
此时,有一法官提出建议“以改断趾服劳役的流放。流放三千里,刑期三年。”
房玄龄听着就感觉牙酸。
既有伤害对方肉|体,又让人不敢犯罪,还能让罪犯大唐做贡献……这人真是人才啊,陛下才说要学山鬼,就这么快总结出“大臣烧火”精髓所在了。
“这就很不错。”李世民笔杆子敲了敲案沿,看人才的目光看着那法官,“你叫什么名儿?”
法官不卑不亢,“臣是蜀王府法曹参军裴弘献。”
长孙无忌凝目垂首,瞧着那裴弘献投下来的影子,一个念头从脑中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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