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不穿肉肉最喜欢。
肉肉就喜欢看大美男,不穿衣服。
咳咳,就是那么色,那么任性。
妖孽最后挑选了一件棒球服,加运动裤。
那件棒球服是白色带点黑颜色,今年最流行的款式,非常的好看。
妖孽去做沙拉和面包,热牛奶的时候,莫小菲迷迷糊糊的从床上起来,随意套了一件t恤,下面没有穿裤子,就出去了。
上完厕所,莫小菲还迷迷糊糊的,觉得口渴,就直接冲进厨房了。
等进了厨房,拿了冰箱的酸奶喝,喝了一口,眼睛就看到厨房里什么时候多了一个超级的大帅哥。
她最喜欢的棒球服,还是白色的,领子也非常的好看。
重要的是穿衣服的那个男人,好看的让人忍不住的流口水,好想吃。
莫小菲觉得自己的肚子好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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