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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於是,我们约定了在APM相见。在十一月最後一个星期六,我们约好了下午2时在观塘站等。当日,我将数千元现金,塞进一个b拳头更细小的布袋。这布袋是母亲送我的,用来带金钱回校交各种费用。升中後,小布袋就成为我的银包,我带着它回校吃午饭。由於它实在太细小,我向来不会放太多金钱进去。大概,二百元已是它的上限。这次,是例外。将数千元纸币塞进去,总b将金钱放在K袋安全。

        一如以往,我b约定时间早来到观塘站。我在月台的座位坐下,提起电话,打算传出短讯跟J说我已到达。突然,背後突然感到被y物刺戳的剧痛。回身一望,J拿着一枝无印铅芯笔,指着我的背部。

        「想谋杀?」根据本人非正式统计,每年被铅芯笔cHaSi的人,应该不高。以铅芯笔作为凶器的人,应该少之有少。不过,我目前似乎就有一个。

        「我学沈佳宜咋!」J一边将笔收进无印笔盒,一边说着。她穿着一件白sE恤衫,连颈喉钮也扣上了。看起来,是一个斯文nV子。没想到,她一来就试图用铅芯笔贯穿我身T。我不解,为何我认识的nV生都这麽疯癫?幸好,我身躯未至於一戳即破。

        沈佳宜用笔戳柯景腾背部,是为了唤醒他,b使他学习。然而,J的举动是不明所以的。而且,沈佳宜用的是原子笔而非铅芯笔。还有,为什麽J会在月台上拿着铅芯笔呢?我向她提出这疑问,她就拿出一本无印记事簿给我。无印铅子笔、笔盒、记事簿,看来她是无印忠粉。

        接过记事簿,随意揭开一页。映入眼帘的,是一首流行曲的歌词。接着,我不断往後揭,看见一首又一首的歌词。

        「全部都系你抄嘅?」看着J端正的字T,不禁赞常她的笔法。从小,我最讨厌抄写类功课。可是,老师们总喜欢叫学生将课文抄数遍。我的字迹不美,总会写得东歪西倒。有时,我会羡幕同学们能写出一手好字。不过,在我眼中写抄是世上最苦闷的事。如果许可的话,我宁愿用键盘输入一千字,也不想写下一个字。我完全不明白,为何J会在空余时间抄写歌词。如果喜欢歌曲的话,听着歌手将歌词唱出就可以吧。究竟,抄写的乐趣何在?

        「啲字几靓喎!」我随口赞扬一下她的字迹,然後将记事簿递回她手。她打开记事簿,揭到最後一页。刚才,我只看见中间数页,没有看到最尾这页。她将这页撕下来,递给我。

        「送畀你!」她用紫sE笔,抄写了林宥嘉《神秘嘉宾》的歌词。三年前,我们一起看演唱会时,我说过喜欢林宥嘉。似乎,她记得我所说的。我忘了是否曾经告诉她,我最喜欢的歌就是《神秘嘉宾》。看来,我有说过。不然,她也不会抄这首歌词送我。

        「多谢!」答谢她後,我将歌词对摺,放进斜背袋里。然後,我们便离开月台,前往APM。我一边走,一边翻出小布袋,打算数算一下现金数量。若然一会儿才发现金钱不足购买电话,这样很尴尬。

        「钱财不要露眼啊!」在我拿出那叠现金时,J按着我的手,不让我取出。香港的治安,应该会不有人当众抢钱吧。我看着她一脸认真的模样,只好把小布袋收好。然後,我就跟随她的步伐,来到APM的店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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