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多少是真心实意,在为公司加班的?
明明四个小时就能搞定的工作,非得拖拖拉拉,干上八个小时。
然后在拿出另外的任务,在拖拉加班四个小时才下班。
明明八个小时就能搞定的工作,结果硬生生干了十二个小时。
其实这样的情况,不止是在他们厂,在其他的企业也是一样存在的。
而且不光是存在于华国,甚至在日本和南朝国,也都是一个鸟样。
只要是知名的大企业,都非常喜欢加班文化,这已经形成了一种病态。
其实说道根子上,这就是和儒家强加给民众的奴性文化有关。
其实这种加班文花,最早的起源,应该是公司创建初期,蓬勃发展的时候。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