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
成为了动乱之源。
未统一之前,秦国可以借助战功来提升爵位官职,同时可以靠战功抵消罪责,而随着秦国一统,战事消弭,军功爵位却形同虚设。
法还是那个法。
但抵消罪责的战功却没有了。
这导致大量百姓因犯小错而获罪,但却无法再得到开脱,最后罪名不断累加,惩罚不断加重,最后
罪责过重,激起民怨人怒!
秦法需要变。
但改变秦法不是根本,秦国更需要变的是军功爵位制,它已经不再适用于和平时期,军功爵位制不变,秦法改变再多也无济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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