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是攻城最好的时间。
在两名千夫长带领下两千名鲜卑士卒奔跑着冲向城墙,视城上倾泻下来的箭雨如无物。
这两千部众平均三个人就有一件简陋的皮甲,甚至百人长还有精良的皮甲在身,箭矢对他们只能造成有限的伤害,他们是步度根部落里的精锐。
弓箭在这个时代,是决胜的必要因素不错,但皮甲铠甲也是应运而生,这些防御装备的存在意味着只有更强有力的弓才能射穿他们,但即便如此弓箭在战场上的统治地位仍旧难以动摇。
因为这个时代的着甲率,太低了。
当鲜卑部众冲上城楼的时候,一场血与铁的真正较量才真正开始。
这些身着兽皮口叼弧刀的鲜卑奴隶嚎叫着爬上城楼,手撑着女墙才站上城楼,手中青铜弧刀闪着寒光便朝着最近的汉军劈下去。根本不需要激励,鲜卑奴隶们都知道,攻下萧关,杀死敌人,他们就能改变自己奴隶的身份,否则不是被守军杀死,就是被自己的主人杀死。
被主人杀死会更痛苦,相比较而言他们更愿意被城头上的汉军杀死。
从他们被指派攻击关卡之后,他们就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了。
他们是敢死之士。
窦良抽出环刀,左手挥出铁盾拍在敌人的脸上,巨大的力量直接将这个奋力爬上城楼的倒霉鬼拍了下去,留下一声哀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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