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陶桃刷信用卡的事情,律师摇摇头,说这件事情挺不好办的。
无论这钱是陶桃刷的,还是施向明刷的,都是结婚之前的钱,离婚的时候没有提到这笔钱,那就默认了由施向明来偿还。
如果说这钱可以通过各种证据证明确实是陶桃瞒着施向明刷的,施向明对这件事情一点也不知情,陶桃如果把这笔钱说成了是施向明给两个孩子的抚养费,他也没辙。
两个孩子,五万块钱的抚养费不多只少,法官只会把钱判给女方。
律师劝施向明,“算了吧!不过是五万块钱,她带着两个孩子呢?如果你有点良心,就不要跟她斤斤计较了。之前你把人家打伤了,精神损失费都不止这些。”
“如果不是为了得到她的谅解书,我不会同意把两个孩子都给她。”
“你有家暴的记录,法院也不会把那么小的两个孩子让你抚养。”
施向明还是不甘心。
“难道这五万块钱,我就一分也要不回来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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